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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装逼不犯法,但围观犯法(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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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哥,是吧!”

叶明来到了山城龙哥的身后。

叶父看到叶明走了出去,也赶紧跟了上去。

张叔叔和张鹏也站在了叶明身后。

这一切,叶明都看在眼里,有些感动。

叶家和张家都是老实本分的人,这么多年连口角都没和其他人发生过。

想不到因为自己的原因,他们居然毫不犹豫的站在了自己身后。

“怎么,小子,有事?”

“别以为你们人多,信不信我立即打电话叫人!有种别走!”

龙哥看了看叶明和他身后的人。

不屑的一笑。

两个老头,两个大学生。

随便叫几个人来就打得他们满地找牙。

“刚才你说你把人打进医院了?”

叶明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

这年头还没见过这样sb的,自己就把自己给暴露了。

“是又怎么样?”

龙哥昂首挺胸的说道。

“我是居委会的,派出所正好向我们收集线索。”

“既然是你做的,那我就打电话报警了!有种别走!”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也就十来年吧!”

龙哥彻底懵逼了。

这不符合江湖道义啊!

打不赢就叫警察吗?

“这、这,我刚才是装逼的!我没有动手,我们只是一起去的。”

“我就是在旁边看了看。”

龙哥有点慌了。

“那你为什么要说是你打得?这里这么多人可都是证人!”

“对,我们可以作证。”

“他自己承认了自己打的。”

“我,我,我装逼,我是为了装逼!”

“算了,火锅我也不吃了,我走了!”

龙哥彻底怂了。

想立即离开。

可是叶明却挡在了他的身前。

龙哥有些怒了。

“装逼也犯法吗?”

“装逼不犯法,但是围观犯法!”

叶明淡淡的说道。

“围观也犯法?”

龙哥有些懵逼,以他的智商理解起来比较困难。

“我一起去看打人也犯法吗?

“当然犯法!属于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可是我并没有动手啊!”

“只要提供了物理的因果性或者心理的因果性,都可以认定为共同犯罪。”

“你虽然没有动手打人,但是你知道是去打人。”

“并且随同一起去,给施害人提供了心理上的支持。”

“也就是俗称的撑场面!”

“这就是提供了心理的因果性。”

“完全符合共同犯罪的条件。”

“自己报警吧!还能争取自首!”

叶明淡淡的说道。

龙哥一下子瘫在地上。

“好样的!”

“小伙子nb!”

“好帅啊!我以后也要学法律。”

……

林之瑶和李浩站在人群里,和他们一起来的,还有一位老者。

李浩的导师,全国知名法学家钟勇。

“老师,你看着个叶明怎么样?”

李浩恭恭敬敬的说道。

“上次你给我说了他能够熟练运用表见代理,我还有些不信。”

“现在他居然能够将共同犯罪运用得如此纯熟,非常不简单。”

“并且,他采用的并不是传统的主客观相统一的共同犯罪理论。

“而是违法层面的共同犯罪理论。”

李浩有些懵逼。

“这两种理论有什么不同吗?”

“传统的理论需要满足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相一致,而违法层面的共同犯罪,将违法和有责分开。”

看到李浩还是一脸懵逼。

钟勇微微一笑,说道:“我是研究民法的,你也是,听不懂很正常,一会儿还是让叶明给你解释吧!”

“不过这个叶明还真是全才!”

“任何一部法律就算穷尽一生也未必能精通,想不到这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竟然到民法和刑法如此精通!”

“有这样的大才,简直就是我们法律界的幸事!”

“我在他这个年龄,可能还及不上他的百分之一!”

林之瑶和李浩面面相觑。

“李浩,想要在民法上有建树,多向叶明学习吧。”

说完,钟勇教授向他们挥了挥手,离开了。

他要立即回去将叶明的事情上报给法律协会。

这样的大才,一定要吸收进协会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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