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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长歌当哭惊乱世 奇术为祸伤自身(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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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英雄精忠报国

秦山不比莲花寨绵延起伏,奇伟瑰丽。

秦山是一座孤山,山高千仞,陡峭异常。现在已是初春,秦山却是白石粼粼,不见丝毫春意。

秦城就在秦山脚下,而百翠山庄地处秦城西北,属于远郊了。

秦山上的“九妖三怪一魔星”平日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但是兔子不吃窝边草,所以在秦山周边以及秦城境内,倒相对太平得紧,甚至有人在此地招惹是非,还会被他们的手下狠狠收拾一番。

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像百翠山庄这样的边缘地段,往往有秦山一些骨干或者精英把持。

百翠山庄的把持者叫厉万峰,因其心狠手辣,杀人如草芥,江湖上给了一个“九阎王”的绰号。

和厉万峰完全不相同的是他的哥哥厉万山,厉万峰长得高高瘦瘦,厉万山却是矮矮胖胖,厉万峰心狠手辣,厉万山却是心慈面善,厉万峰平时也是凶恶异常,而厉万山却从来都是笑容满面,甚至有许多人惹到了厉万峰,求到厉万山头上往往都会捡回一条命来,因此,人们就给了厉万山一个“八佛爷”,的大号。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八佛爷”厉万山为人热场,出手也很阔绰,却也有一个毛病,就是好色如命,虽然奸掠之事未曾做过,但是要问他有多少个老婆,怕他是回答不上来的。

这不,今天百翠山庄处处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就是厉万山又一个纳妾的好日子。若在平常,厉万山的这个好日子,厉万峰是不会参加的,因为其一,厉万山怕他出场吓坏了宾客,其二就是自己大喜的日子来这么一个“九阎王”似乎不太吉利。

而今天,厉万峰不但来了,还坐在了首位,据说,这还是新娘子的要求。厉万山不想让弟弟参加自己的婚礼,但他可不想拂了美人的面子。

厉万山新娶的小妾倒也不是无名人物,她是原“天下第一庄”无缝山庄的人士。长得不但高大,而且十分彪悍,更难得的是她居然还很俊俏,据说还身有武艺,用厉万山的说法就是“美得有一点儿狂野。

“九阎王””厉万峰这一桌大都是他得力的手下,他所主陪的是新娘娘家的哥哥,这个人名叫齐天,长得甚是魁梧,像是真的要与天比比高低一样。剑眉星目,一脸虬髯,倒是很有许多气概。

大喜的日子,厉万山喝的酒并不少,只是,他还是留了一些量,因为,凡是要辜负美人的事情,他都是不屑于干的,洞房花烛夜,何等的好事,焉能做一夜醉鬼。

新娘的红盖头还没掀开。打着踉跄进屋的厉万山急不可耐的把红盖头扯了下来,他的身手很是敏捷,迅速而并不粗鲁,看着灯下美人,宿酒未醉的厉万山心立时醉了。

新娘的刀就是此时朝他迎面刺来的,不对,是剑,是一柄短剑。

挑灯看剑。

剑来的好快,更来得突兀,厉万山是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而且,他正自心想好事,毫无防备。还好,他没有喝的大醉,还好,他的功夫要比他的弟弟厉万峰还要好上不少,百忙中,他激灵向右一闪,胸口是躲过去了,左臂给扎了个对穿。一声惨叫在夜幕中响起,有惊,有怒,更有几分害怕与狐疑、、、

那新娘的身手也当真了得,一招得手,更是毫不迟疑,随着一声清叱:“好功夫”,挺身再次攻到。

厉万山此时酒是醒了,可是伤痛彻骨,根本来不及细细思量,眼下保命要紧,闪身就向门外跑去,快若灵狐。

他快,那个新娘也不慢,人似矫兔,剑似游龙。

这时,外面也已是大乱,当厉万山带伤跑出新房的时候,客人已走了大半。剩下的大都是厉万山的家奴、仆役以及厉万峰的手下。看到这一幕,已是喝的大醉的厉万峰才刚停止划拳,懵懵懂懂的站起身来,而此时,齐天早已抄出已经预备好的短刀向厉万峰劈面刺来,厉万峰可就没有他哥哥幸运了,还未弄阴白事情的来龙去脉就已做了刀下游魂,他的那几个得力手下此时也很得力,连招呼也不打,就随他去了。

厉万山心智与武功都在其弟之上,伤痛之下,他虽是又惊又怒又怕,却并不慌乱。一路滴血,他一边跑,一边吆喝家奴阻拦他的新娘齐歌。

几欲得手的齐歌就这样慢了半拍,眼看着厉万山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之中。而齐天这时也已赶到,兄妹两个面面相觑,此时,二人心有灵犀,同时想到,除恶务尽,跑了元凶巨恶,这些为非作歹的小喽啰也不要放过。而刚才还和兄妹二人厮杀的小喽啰们眼见首领一死一伤,早已没了斗志,所谓的树倒猢狲散大抵如此,顷刻间四下奔逃,一时大乱。

庄中的女眷众多,但是大难临头,却也不比男人跑得慢,况且,厉万山的这些妻妾,大都是诓骗而来,真心跟他的又会有几个?见他们哥们失势,就像笼中鸟被打开笼门,一下子就四处飞散了。

齐天向妹妹齐歌挥挥手,道:“咱们杀将回去,把他的鸟庄子烧了”

齐歌点了点头,二人回身便走。他们的武功也算高强,十几个跑得慢的以及醉酒来不及逃跑的庄丁须臾便做了二人剑下游魂。

刚才还是张灯结彩的庄子如今已是满目疮痍,横七竖八的尸体,胡九乱十的桌椅板凳,满地打翻的盘子碗,到处是剩饭剩菜的残渣,还有倒地的酒坛以及四处溢流的酒水、、、

屋子里的灯还打都亮着,屋子里的人却已不知去向,刚才的极端热闹和如今特别的冷清相比,俨然就是两个世界。

齐天点起一个火把就向厉万山的新房掷去,他的手劲很大,火把带着风声在暗夜中穿行,这时,一只毛驴快速的从大门外疾驰而来,比毛驴更快的是一个青衣人。齐天二人只是看到一抹清影从眼前掠过,那个火把便忽然停止了飞行,与此同时,那道清影已是持着火把翻身飞回,稳稳地落在了毛驴背上。借着火光,这时,齐歌二人才看清来人相貌。却见毛驴上甚是从容的端坐着一个腰悬长剑的青衣书生,这个书生身形很是魁伟,如果不是长得颇为俊美,不怒而威,倒更像一个江湖游侠。

看这个书生功夫了得,齐天兄妹知是来了劲敌,还是齐歌怒斥一声,道:“你是‘乾坤神剑’容笑生吗?”

“乾坤神剑”容笑生是武功仅次于“魔星”裘开意的秦山三怪之一。因为容笑生平常喜欢书生打扮,而来人武功又奇高,所以,齐歌才会这么认为。不过,齐歌失声叫过以后,已知自己判断失误,因为容笑生而今怎么也该是年过半百的人了,而来人却甚是年轻,从感官上看,这个人似乎只有十七、八岁,还是个少年。

却见那人轻笑道:“你这女子,太也眼拙,本人乃是朝廷五品大员,你怎得把我与那毛贼相提并论。”

齐天觉得突兀,忍不住失声道:“怎么,你是朝中五品大员?”

那人朗声笑道:“不错,本人殷福平,刚刚赴任的秦城知府。”

听到殷福平这个名字,齐天兄妹又是大惊。此时的江湖上,武林中人也许有人不知道在朝皇帝老儿是谁,但几乎没人不知道殷福平的大名的。

在当时,殷福平是个奇人,他也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之一,春笛姑娘歌中那句“英雄精忠报国”说的就是这个人。我们不妨先了解一下这个人。

说起来,殷福平还是个神童,他在六岁那年写了一首小诗,那时,他还在上私塾,原诗如下—

归学杂感

一路新虹戴斜晖,年少情稠壮志飞,

归来夕阳可入酒,好梦浑生恰做杯。

这首诗做成那段时间,恰好当地名流钱归义回家省亲,那时的钱归义不但是文坛的泰山北斗,更是当时朝中的礼部侍郎,当时也就三十余岁,深受当朝乾宁大帝宠信,说是前途无量一点也不为过。他偶尔看到了这首诗,居然让人把殷福平父子请到府上,和这个六岁孩子手谈了三局,虽是让了殷福平六子,却只胜了他两局。对这个孩子,钱归义甚是喜爱,不但当场收归门下,还认了他做义子。深怕耽误了这个神童,钱归义与殷福平的父亲商量好,携了他去京城求学,就住在钱归义府上。后来,乾宁大帝听说了他,居然让他做了太子的伴读。

殷福平11岁那年,拥兵造反的乐郡王攻到龙朝首都龙城,乾宁大帝在几个心腹将领保护下弃城而逃。就此龙城沦陷。当时已是龙朝礼部尚书的钱归义与殷福平父子不幸被掳。据说,被掳当天殷福平杀贼无数。小小年纪,竟让叛军元帅,有着“乐朝七猛珠”之首称号的百里威大是赏识。不但没有把他当敌人对待,还把他奉为上宾,叛王燕君临已自封为“乐成帝”,而乐成帝居然要把这个还是11岁的大孩子拜为上将军,而乐成帝与百里威的手下对他也极是敬服。而这个孩子富贵不淫,威武不屈,却是宁死不降。越是如此,乐朝上下人等对这个孩子越是倾敬,堪有举国效尤之意。

而他的老师兼义父钱归义却没有其子哪怕一分的胆色,被掳后不久,就降了,也许是乐成帝想以他为饵进一步拉拢人心,也许是为了让他劝降殷福平,居然也给了他一个尚书衔。

可是,谁也意想不到的是钱归义投降后劝说殷福平不成,他却被殷福平活活给打死了。打死钱归义后,殷福平居然只身远去,逃离了龙城,就此音信全无。

两年后,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鹤城七雄在他们的地盘被一个大孩子给收服了,并且由他们七个人在当地登高一呼,群雄响应,居然成立了一个不小的起义队伍,号称铁卫军,而鹤城七雄也就变成了后来让息国叛军闻名丧胆的“七大铁卫”,而他们的首领就是殷福平。哪一年,他才13岁。

乐朝在北,息国在南,大龙王朝在这两国叛军南北夹击下,确实是节节败退,民不聊生。

龙朝乾宁32年,也就是殷福平被掳那一年,龙朝第一名将燕泰来的义子雁南开在南方凤城【乾宁大帝逃跑后临时建立的政权中心】强势崛起,在打退了息国靖亲王攻城略地的大军进攻后不久,挺军北上,并很快收复了龙城。而雁南开也因此在当时得了个“龙城飞将”的称号。雁南开用兵如神,北上以后,既是一路势如破竹,一发不可收拾。而此时,息国经过一番休养生息,竟再次在靖亲王带领下大举攻来,更是生灵涂炭,百姓遭殃。殷福平的铁卫军就是在此时揭竿而起的。息国的靖亲王身经百战,居然被他大军小了百倍的铁卫军给缠住了,让他头痛不已。

殷福平领导的大都是本地土著,仗着对地形熟悉,打的是游击战术,敌进我退,敌退我进,往往总要打息军一个措手不及,杀他个出其不意。

靖亲王的几十万大军想要挺近分毫,倒是相当不易。

当时,乾宁大帝派去守居贺兰谷的大将是他特别倚助的名将许边。

在殷福平铁卫军的牵制下,许边倒也打过几次胜仗。这个许边,身经百战,对战术战策也颇有研究,但却是个好大喜功之人,打了几次胜仗,对名扬天下的靖亲王胡荣倒是有了些轻视。他由开始的只守不攻,改变为直面出击,他当时似乎也想展示一下自己的风采,好像觉得什么“龙城飞将”雁南开,什么“乐朝七猛珠”什么“息国靖亲王”也不过如此而已,老子才是天下第一。

他的风采还没来得及展示,贺兰谷就被息亲王给攻克了,息军不但攻克了贺兰谷,更是一路厮杀,占据了龙城倚为天堑的伊兰山,龙军一路败退,不但将士没了斗志,就是主将许边也已是谈息色变,都被敌军打破了胆。

而殷福平还在坚持中,虽然,因为许边的失误,铁卫军伤亡也不小,但却没有退出伊兰山。看清敌我形势后,殷福平留下善战的“狮王”“虎帝”“豹祖”三大铁卫率领残余的部署与息军周旋,他则领了“牛头”“马面”“鸡公”“虾婆”四大铁卫及几个身手不错的义士来到许边军中,劝说许边无果之下,怒斩了许边,收服了他的部队,编入铁卫军。他给铁卫军的指令时-“誓死与息军周旋到底”,战术依旧,打他措手不及,攻他出其不意。

息亲王胡荣手下号称的五十万大军在占据伊兰山后北上进军鹤城,伊兰山居然又被铁卫军给夺了回来。此时,乐朝也已被雁南开打怕了,七猛珠不再势若破竹的攻城略地,而是缩居长辽城中只守不攻了。

而正是此时,“龙城飞将”雁南开率领二十万大军挥师南下,又要再次挫一挫“息国靖亲王”的锋芒。

前方有难以招惹的宿敌雁南开,后面天堑又被殷福平的铁卫军拿下了,胡荣不想腹背受敌,仓促下,班师回朝。而他能全须全影的回去吗?

而殷福平给他的答案是绝对不能,于是,在雁南开的部队到来之前,殷福平才缔造了“大战落日坡”“血洗伊兰山”“歼敌贺兰谷”加上以前的怒斩许边等神话。这三场战役,令息军损耗过半,有着名将之花称号的靖亲王再次铩羽而归。

那一年,他16岁。

雁南开在北方,殷福平在南方。

雁南开是龙城飞将,百姓们也给殷福平起了个“万里长城”的美誉。

经过连年战火,各国都要暂养生息,战争就这样停了下来。而此时,龙朝的国土沦落近半,天下由开始的龙朝一统,变成了“龙”、“乐”、“息”三国鼎立。

殷福平班师回朝后,因为其气节,更因为其战功赫赫,又是当朝储君的伴读,乾宁大帝对他大加封赏,上将柱国将军,禁宫统领,加兵部尚书衔,更是把自己最宠爱的祥云公主指婚给了殷福平。但殷福平却因七个字获罪。这七个字是“娶妻当如叶知秋”。

叶知秋是江湖第一镖局总镖头“金旗不倒”叶梦白的幺女。殷福平手下铁卫军的许多义士都是叶梦白父子招揽来的。而这个叶知秋不但作战勇敢,更是机智百出,是殷福平手下一个巾帼英雄,两个人年龄相当,于是同仇敌忾,一番耳鬓厮磨,早已是互相心有所属。而今生,他已非娶叶梦秋不可的,而公主自然不会给他做妾。所以,驸马是绝对不能做的。而他当朝辞婚,皇帝又怎能干休?直接把他一撸到底,直接贬去离乐朝不远的边缘穷乡穷山县当七品芝麻官去了。

殷福平被贬后,没过几年,刚刚被封为“武威王”的雁南开也因为一个女人而得罪了乾宁大帝,这个女人就是燕泰来的女儿,与雁南开青梅竹马长大的燕舞姑娘。燕舞是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美女,素有“燕舞之容,酥酥之艺,依依之风情绝天下”一说。燕舞是雁南开恩人之女,更是他心仪的女子,而燕舞也与他两情相悦。奈何乾宁大帝也喜欢这个女子。自从一次在后宫,一眼见到陪皇后喝茶的燕舞后。这个皇帝就开始食之无味,欲睡无眠了,整日整夜想的都是那张倾国倾城的脸,都是那极是媚丽的腰身,那一颦,那一笑,当真是,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随意见。

因为这个女人,乾宁大帝和几个投其所好的大臣密谋害死了这个国之重臣雁南开,罪名竟是谋国篡位。

雁南开被杀后不久,乾宁便也暴毙了,他罪恶的一生在此时画上了句号。但对他的死,民间众说纷纭,有的说乾宁是被与雁南开肝胆相照的至交好友大侠“一剑天欲雪”所杀;有的说是被雁南开的义妹燕舞刺死;有的说是他一生恶事做尽,被小鬼提前勾了去、、、、

乾宁大帝暴毙后,太子龙再天继位,国号承运。承运大帝一继位,首先想到的是他的知己发小兼伴读殷福平。和其父乾宁比,这个年轻的皇帝倒是贤阴多了。他继位以后,首先做的是为燕泰来,雁南开父子正名,【注:燕泰来也是被乾宁屈杀的,这个情节以后会提到,这里就不再赘述了】,第二件事就是下了5道金牌,要把殷福平召回,加封武威上将军,并追加太子太保,尚武候。【要不是因为今年殷福平才刚刚21岁,他这个老伙计就直接给他封王了。】

这一次,殷福平又辞了。他辞了侯爷,却给皇帝要了个秦城知府,位极人臣不做,却来这里做了个五品大员,他想干什么?

这一次,皇帝竟也准了他。不但准了他,还把七大铁卫中最是勇猛的“豹祖,如今在朝中、在铁卫军”中声名赫赫的“神钩无敌小李将军”李岸派到秦城当总兵。

此时,齐天兄妹乍一听这人竟是闻名已久的殷福平,怎能不震惊,不兴奋?齐天马上单腿跪地,朗声道:“昔日轻骑营下左卫齐天拜见殷大人”

铁卫军以殷福平为首,轻骑营是雁南开为尊。这是如今龙朝最骁勇的两支部队,而左卫正是雁南开的亲兵。

听说眼前人竟是雁南开的部下,殷福平掷掉火把,立时滚鞍下驴,伸双手馋起齐天,温声笑道:“我与雁兄虽然素未谋面,却是神交依旧,你是他的部下,我可受不得你这一拜。强将手下无弱兵呀。”

说着,又把目光投向齐歌,齐歌倒也不是寻常女子,福了褔,轻声道:“卑下是燕姑娘身边的小婢齐歌”

殷福平长笑道:“燕舞姑娘,,一舞倾城,再舞倾国,你曾长期在她身边,恐怕不只是婢女吧?”

齐天沉声道:“在军中,因为我是雁将军的亲卫,小可曾由雁大侠指点过。小妹因为要近身保护燕姑娘,也蒙天欲雪大侠传授,不过百战之中,却是哪有空闲修炼,充其量都是只做防身之用吧,倒是辜负了两位高人。”

和殷福平一样,雁南开手下也有许多草莽英雄,和他素来是兄弟相称,想来这齐天定是如此人物了。否则,在雁南开死后,他也不会反出轻骑营了。

殷福平温声笑道:“厉氏兄弟本是当地强贼,一个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一个假仁假义,坐地分金,杀了也就杀了,而这庄子本是无主之物,而今,大战刚息,百废待兴,就这模烧了忒也可惜,齐兄,不妨给兄弟一点薄面,毕竟也是在我管辖之内,就让他充公如何?”

齐天兄妹当然立时应允,齐天慨然道:“我们兄妹二人本是去莲花寨投奔寒师兄的,听说寒师兄要来秦山缉凶,这才奔将过来,给他打个前站,我们兄妹还没到百翠山庄,满耳朵听得都是这厉万峰如何为非作歹,却对厉万山评价颇高,于是,我们兄妹二人在一次偶然机会,尾随贼子厉万峰星夜来到这百翠山庄,正好听到这兄弟二人密谋要去附近汉城铁员外府。”

听到这里,殷福平禁不住沉声问道:“是倜傥山庄,铁氏双雄府上吗?”

齐天道:“正是,原来厉万山这贼子看上了双雄的妹妹铁珊瑚,而双雄据说已多年未曾回家,他们就是想侵占铁府,好人财两得。于是,我就与舍妹定下这个计划,对铁老员外晓以利害,让他托人与舍妹说媒,嫁与厉万山那狗贼,好在新婚之夜,把他们杀个干干净净。没想到,厉万山这狗贼见了舍妹,居然骨头都酥了,对于舍妹的要求,居然一下子都允了,否则,这两个狗贼武功也算了得,还有这一帮手下,我们要得手,那可不大容易了。”

殷福平微微颔首,轻笑道:“倜傥双雄早在几年前,就已加入了铁卫军,如我所料不差的话,这就会跟随小李将军赴任来了。”

他的话音刚落,突然听到有马蹄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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