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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很了不起”(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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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小时候,父亲在我眼中是“很了不起”的。他的确做了几件“很了不起”的事。几碗米酒一喝下去,他总爱在我们姐弟几个面前,摆他的“非凡”经历。

他参军回家时,血气方刚,当他知道他一生将留在“文斗”的那个地方后,他便想着要造一栋房子。山上有的是杉木,大片大片的杉木林,砍也砍不光。可那时候杉木林都是集体的,起房造物要用木料必须跟小队、大队申请。挣了一天的工分后,父亲点着火把去到小队长德亲伯的木楼里,和德亲伯喝半晚米酒,抽半晚的叶子烟,摆半晚的话门子,等到火塘上那锅青菜吃完了时,德亲伯才进屋去,从枕头下取出个红布包,一层层打开,拿出个小公章,在父亲递过去的那张纸上一盖,事情就这么成了。

天气放晴时,喊寨上几个壮年人,提着斧头去山上砍一天,一栋房的木料就够了。晚上回来,每个人还顺便扛一大块木皮子回来,展开,压实,便成了上等的“瓦”,准备今后用来盖房子。

做完这一切后,父亲按照惯例去寨上割几斤肥猪肉,打几斤米酒来打牙祭。

那个年代,能有机会帮人干活是件“划得来的事”,反正有的是力气,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帮人去砍木头,运木料,累了休息,瘾来了抽叶子烟,摆话门子,那是件很快乐的事,何况晚上还有大块的肥肉吃,有大碗的米酒喝。这种事在文斗叫“帮活路”,是不给工钱的。反正寨子也就那么大,也就那么些人,你帮我,我帮你,久之,已形成习惯。何况像起房造物,嫁娶丧葬这类事,本来就是大伙的事。

父亲买来的那几斤猪肉几下子就被吃光了,我们姐弟四个,每人分得几小块,拌油汤吃饭,很香。等我们吃完第一碗饭,再去夹菜吃,锅里只有青菜了。母亲特地洗了一大盆青菜,供父亲他们下酒,翻滚的白开水里放进盐巴,青菜下锅去一滚开就能吃了。

其实青菜的味道是很涩的,还有些苦,但父亲他们却吃得很香。

那几斤米酒是不够喝的,父亲他们都用碗喝酒,一碗酒端起,头一仰,脖子“咕咚咕咚”一阵响就下肚去了。

父亲又喊哥哥去寨上打酒,有酒精在体内发作,父亲又恢复了那种军人的性子,从旧军衣上衣袋掏钱的动作也比平常利索多了,母亲在一旁看着却有些心疼。那时的米酒一角二分钱一斤,父亲一买就又是十斤,一元二角啊!那可是父亲教书一个月工资的十分之一。

跑腿打酒这件事总是交给哥哥,用父亲的话说就是“要你们做哪样?”,言外之意好像他养儿就是为了帮他打酒一样。我还记得小时候我家有个红色的塑料壶,能装10斤酒,哥哥能提起一路小跑。能给大人去打酒是件荣耀的事,看着哥哥那份自豪的表情,我心里总有一些妒嫉,可我年纪还小,这件事还轮不到我。哥哥买酒回来的路上总要偷偷喝一小口,这个小秘密是他悄悄告诉我的。“很香”!哥哥总是神秘地说,弄得我很是羡慕。其实农村的孩子都盼着长大,做个大人,做大人做的事,比如抽烟、喝酒这类事,是很有诱惑力的。

夜深了,来帮忙的那些叔伯都醉意蒙胧地打着火把回去了。

父亲喝醉了总有说不完的话,或者和母亲吵嘴,闹到半夜。等一切平静下来时,我们姐弟几个在阁楼上睡得酣,以至父亲在母亲身上把木楼弄得山响,也没能吵醒我们。

小山村静静的,只有米酒还在村子里催化出一些男人和女人本能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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