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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清风明月,最适合来一场竞速(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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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伴花是金陵城一大富豪,他并非是白手起家,而是出身于富家大户。

江湖九大世家——金家!

金家的情况,和隋唐时期的孤独阀有些类似,虽然掌舵人姓金,实际掌舵人却是武功最高的老夫人。

金太夫人。

江湖中最有威严的老夫人之一。

她有两样堪称奇绝的本事,一是特别能生孩子,二是特别会教养孩子。

金陵慕容家主有九个女儿,号称慕容九秀,已经是江湖一大奇事,比起金太夫人,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金太夫人一共有十个儿子、九个女儿、八个女婿、三十九个孙儿孙女,再加上二十八个外孙外孙女。

她的儿子女婿有的是镖头,有的是总捕头,有的是帮主,有的是掌门,没有一个不是江湖中的一流人物。

她有九个女儿,却只八个女婿,因为一个女儿削发为尼,拜师峨嵋,传承灭绝师太师叔“苦因大师”的衣钵。

一个儿子弃武修文,金马玉堂,官居三品,一个儿子投身行伍,立下不少战功,在军中也算是一号人物。

金太夫人的孙儿、孙女、外孙、外孙女,大多都已也已经扬名立万。

最初始的时候,江湖流传的多是金太夫人家教有方,后来越传越奇,竟然传出了“金家万福万寿园”的名号。

有人说金家府邸是仙府,在那里住一晚上,就能多福多寿、益寿延年。

金家的小辈觉得与有荣焉,金太夫人却知道麻烦来了,金家发展的实在是太快,根基不稳,灾祸已至!

别的不说,金家万福万寿,当朝皇帝该是几福几寿?“万寿”两个字,岂是随随便便就能使用的?

繁花似锦,烈火烹油,后果便是寒风摧折,百花凋零,引火烧身。

江湖中的儿女大多无事,投身于朝堂的两个儿子,却都没有熬过去。

金太夫人当机立断,舍弃一切在朝堂的经营,专心江湖之事,又让出大片大片的利益,主动削弱自家名号。

现如今的金家,平素除了练武就是经商,终于靠着低调熬过一劫。

熬过一劫,下一劫就未必了。

因此,活着的八个儿子,各自分得一份家产,在不同州府开创新产业。

孙子辈如果想自己创业,金家也会给予相应支持,无论人脉还是金钱。

金伴花在家里行四,金家总排行为二十五,自知难以继承家业,找父亲要了一些资助,在金陵安家立业。

靠着金家的人脉,金伴花这些年过得很舒服,在金陵也算广有人脉。

金龙帮那种小门小户,自是不敢招惹盗帅,但金陵城亦有神捕,且西宁派的高手,早就想会会楚留香。

……

精致的花厅里,坐着四个人。

一个是金伴花,他正在风轻云淡的喝着茶水,但抽搐的眼角,以及微微洒出的茶水,却说明他非常紧张。

一个颧骨耸起、目光如鹰、阴鸷沉猛的黑衣人,正用干枯、瘦长、骨节凸出的手指,轻抚一对精钢判官笔。

他外号唤作“生死判”,江湖中最擅判官笔的高手之一,一对判官笔,能打遍人身二百一十八处穴道。

一个枯瘦矮小、穿着朴素的秃顶老人,远远坐在角落里闭目养神。

他全身上下无甚稀奇之处,只有一双耳朵,不知怎地不见了,装着对灰白的假耳朵,也不知是什么铸成的。

他名字叫做英万里,是金陵城第一神捕,耳力惊人,只要听到呼吸声,便可辨出那人性别、年龄、身份。

无论是谁,只要他的呼吸声被英万里听到,就一辈子休想逃掉。

多年前,英万里为了抓贼,被人削掉双耳,却又装了一对“白衣神耳”,耳力比之先前更加惊人。

一个身量极高,眼睛神光慑人,看起来精神奕奕的中年人,此人两鬓稍有花白,更显英俊威武、高手气度。

他叫叶素冬,绰号“灭情手”,西宁派总教习,亦是西宁派第一高手。

在场四人,以叶素冬武功最高,也最为镇定,全无半分恐惧之意。

倒不是觉得自己能胜过楚留香,而是楚留香有个习惯——从不杀人。

既然肯定不会死,那还有什么可怕的?等到楚留香来了,直接用以伤换伤的强招招呼,看楚留香能够如何?

况且,叶素冬另有妙策,就算楚留香真的能够到达宝库,冲破宝库二十八处机关,也不可能盗走白玉美人。

只要楚留香栽在此处,他叶素冬的名号,可就彻底的名扬江湖……

叶素冬对于权势多有追求,且从不掩饰这一点,想到即将到手的名誉,面上忍不住露出飘飘然的神色。

俗话说,打脸总是猝不及防。

楚留香直接来个敲锣战术,差点把耳力惊人的英万里震晕过去。

随后来了招调虎离山,西宁派数十精锐弟子,被搅闹的乱七八糟。

最后再来一招偷梁换柱,用假的白玉美人,替换金伴花藏于暗门处的白玉美人,随后一个飞掠鸿飞冥冥。

叶素冬看着楚留香的身影,不由得称赞道:“都说无上大宗师以下,以楚留香轻功最高,果然有不凡之处。”

无上大宗师,在江湖中已经被视为神仙人物,各种排行基本不参与。

除非像令东来那样,没有创立任何势力,但凭借超凡莫测的修为,足以比肩名门大派,却又偏偏神龙潜踪。

在不考虑无上大宗师的情况下,大多数江湖人认为,楚留香轻功为最。

有人表示认可,有人表示不服,但认可也好,不服也罢,总之楚留香出道至今,还没人能够追得上他。

叶素冬称赞两句,随后得意非凡的说道:“可他轻功再怎么高深,终归还是我技高一筹,提前做了替换。”

金伴花笑道:“这个假货,至少也值二三两银子,咱们反倒还赚了。”

说着,金伴花打开藏在另一个暗格内的锦盒,想要炫耀一番白玉美人。

就在这刹那之间,一阵微风忽然从窗户吹过,紧跟着传来一股淡淡的郁金香香气,定睛一看,锦盒内哪有什么白玉美人,只有一张淡蓝色的短笺。

公子伴花失美,盗帅踏月留香。

金伴花面目抽搐,脸上好似被人砍了七八刀,叶素冬气的手脚发抖,重重一拍,黄花梨木桌四分五裂。

“楚留香,我和你没完!”

……

楚留香左手拿着白玉美人,在郊外的丛林中纵身飞掠。

速度,不但是种刺激,而且是种很愉快、很热血沸腾的刺激。

快马、快船、快车、轻功,都能给人这种血脉喷张的享受。

楚留香是个很喜欢速度的人。

最喜欢月白风清的晚上,迎风施展他的绝世轻功,轻盈飞掠在月光下。

每当这种时候,他总是觉得心情分外宁静,精神特别舒畅。

此时月白风清,此地金陵宝地,此刻宝物在手,正是最最畅快的时刻,自然也是速度最为迅捷的时刻。

楚留香的轻功天下第一!

这是大多数江湖人公认的事实,哪怕是陆小凤、司空摘星、崔略商、韦一笑,也不能反驳的铁一般的事实。

当楚留香的速度飙起来的时候,世上绝没有任何人能够追得上他。

追不上和追不上是有区别的。

有些人可能看不到影子,有些人却能不急不慢的跟在身后。

比如李瑾瑜。

李瑾瑜双臂张开,衣袖飘浮,起落之间,好似一只扶摇直上的大鹏。

人总是会有些贱骨头,没危险的时候要去找刺激,真遇到了风险,却又会期待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安稳。

楚留香就是这样的人。

他喜欢安闲舒适的生活,同时也喜欢未知的风险带来的刺激。

金陵一行,并不仅仅只是为了盗取宝物,主要还是为了见识本地高手。

结果是让人失望的。

金陵宝地,虎踞龙盘,本该是高手如云,却无一个让他感到半分威胁。

虽然成功盗取了宝物,心里总是会有那么一丝丝的失望,觉得自己盗宝太容易一些,没有酣畅淋漓的畅快。

看到身后飞掠而来的身影,楚留香心中生出一股豪气,双足微微用力,速度竟然又提升了二三分。

呼啸的风声划过耳边,两旁的树木只剩下了残影,洒落在身上的月光,由于极速飞掠,变为一条灿烂的飘带。

快!

难以想象的快!

即便是千里良驹、成年猎豹,短距离冲刺,也不如楚留香迅捷。

可就在这等极速飞掠之中,楚留香竟然可以回头查看身后的情况。

微一回头,心中顿惊。

身后那个浑如鲲鹏的身影,仍旧在不紧不慢的跟着,丝毫未有落下。

“兄台好轻功,且再跑一圈!”

楚留香大笑一声,再加两分速度。

李瑾瑜丝毫不惧,足尖轻轻点在树枝树叶上,速度丝毫不慢半分。

一苇渡江!

这或许不是最好的身法,却一定是最适合长途奔袭的身法,配合独特的呼吸之法,狂奔百里也精神奕奕。

看着身后紧追不舍的身影,楚留香心中越发惊诧,同时却又感觉一种异常的畅快,身子猛地一个回旋,如同一只灵巧的云雀,翻身站在了树梢。

李瑾瑜灵巧翻身,站在了对面的树梢,微笑道:“小师叔来了,怎的不来我的子爵府,偏偏却去了金府?”

铁中棠重振铁血大旗门后,夜帝父子和大旗门一位叫赤足汉的前辈,环游天下,恰巧路过楚留香家乡。

虽然没有正式收为弟子,但却留下了传承,有实际存在的师徒之情。

夜帝比李瑾瑜长了两辈,所以楚留香比李瑾瑜稍大三四岁,却是师叔。

楚留香心思电转,已然想明白来人的身份,当今世上,能叫他小师叔的年轻俊逸的公子,似乎只有一个。

“李瑾瑜?”

“是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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