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十九章 墙内和解(1 / 1)

加入书签

更新最快就在脚脖子,jiaobozi.com

如果您还没有登录请点击:【登录】,如果您还不是本站会员请点击:【注册】成为本站会员!

眼看再过两天就可以离开拘留所了,可法院突然来了一纸拘留决定书,程建祥又要在这个鬼地方待上15天,他的怨恨可想而知。他恨不得把执行局里知道名字的不知道名字的人都骂个遍。可这又能怎么样呢?骂人又不能解决问题,他还是一样出不去。这样一想,程建祥反而消停了。

陈默雷猜的没错,程建祥的确换了个地方重新开张了,而程建祥担心的也正是他的新厂子。

如今,这种污染环境的小工厂都是短命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得关停,对此,员工们也都心知肚明,所以,他们也是干一天算一天。

程建祥的新厂子建在了离东州300里远的蒙原县的一个山村,是租用村里废弃的小学校建的。他在那里雇了8个农民,工资月结月发。如果过了发工资的日子,他这个老板还不出现,他想都想得出来到时候厂里会发生什么事:那8个农民拍屁股走人算好的,说不定他们还会把厂里的设备卖了废铁去抵他们的工钱。

程建祥一直数着日子,再过5天,就到发工资的日子了。执行局的人这个时候突然来了这么一手,搞得他措不及防。这样以来,他就要再过15天才能出去,可要真等到那个时候再出去,一切就都晚了。所以,无论如何,程建祥想,在发工资的日子到来之前,他都必须想办法出去。

其实,程建祥不是还不起冯耀先的钱,只不过如果还了冯耀先的钱,他的新厂就彻底转不动了。程建祥是个头脑精明的人,他很快就想到了执行和解的办法。他早就听说过,如果能跟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一部分执行款,只要申请执行人同意,就可以提前解除司法拘留,到时候就可以出去了。

只不过,他还要仔细算算,要先履行多少执行款,才能既让冯耀先同意和解,又不至于让自己的新厂子停产。

当天下午,李济舟接到拘留所的电话,说是程建祥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提出愿意跟冯耀先和解。这个消息让李济舟多少有些吃惊,他想到了程建祥可能会转变态度,但他没想到程建祥的态度会转变的这么快,上午还对着他咬牙切齿,恨不得把他生吞活剥了,这才刚过去不到4个小时,程建祥的态度就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

接着,李济舟电话联系了冯耀先。

听到这个消息,冯耀先也有些惊讶,不过,他还是答应了。达成执行和解,就能拿到一部分执行款,这总比一分钱都拿不到要强。

第二天一上班,冯耀先就到了法院,不光他来了,他老婆奚爱梅也来了。

本来,冯耀先自己来就可以了,但奚爱梅听到这件事后坐不住,非要跟着来,而且今天上午还特意把门头给关了。

因为拘留所9点钟才开门,所以,李济舟有短暂的时间跟冯耀先闲聊几句。冯耀先说,他平时主要是经营电器门市,偶尔也会放放贷款收收利息。以前的时候,放贷还能挣到钱,可现在不行了,能把本钱收回来就算不错了,所以,这一行他以后也不打算再干了。他还说,除了这个案子,他还有其他6笔债没收回来,其中,有4笔已经起诉了,有2笔还没到期,到最后这6笔债恐怕也要走执行程序。

9点半左右,法警把程建祥从拘留所提了回来。两个一年多久没见面的亲戚,就在这样的情形下见面了。

因为这个案子,亲戚间的情分早已当然无存。见到程建祥,冯耀先也不管这是什么地方,上来就指着他的鼻子大骂,什么混蛋王八蛋之类的脏话不停地从嘴里蹦出来,总之,怎么解气怎么骂,什么难听骂什么。奚爱梅更是气不过,踢了程建祥一脚,还觉得不解气,还想再踢,结果被李济舟厉声喝止了。

与之相反,程建祥倒是老实的很,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

这哪里是来和解的?简直就是来骂街的嘛。李济舟本以为冯耀先夫妇骂上几句出出气,也就行了,没想到这两口子竟然骂起来没完了。照这么下去,还怎么和解?李济舟当即厉声打断冯耀先夫妇,说:“你们拿法院当什么地方了?骂街呢?你们要是不想和解的话,这事就算了,都回去吧!”

冯耀先见李济舟生气了,这才安静下来。

接下来,便是“谈判”环节,商议这笔债该怎么个还法。

李济舟先让冯耀先说说他的意见,奚爱梅却抢着说:“当初你跟我们借了20万,现在连本带利可得有30万了。你要真想和解,就先拿一半,剩下的年底一把还清。”

李济舟白了冯妻一眼,说:“没问你,你不是案子的当事人。我问的是冯耀先。”接着,他把目光投向冯耀先:“你说,你是什么意见?”

冯耀先闷着头,说:“我老婆的意见,就是我的意见。”

李济舟又问程建祥:“你呢,你是什么意见?”

程建祥谁也不看,眼睛盯着桌面,说:“钱我可以先还一部分,还款计划咱们也可以商议,但咱们得先把借款本金的事说清楚。当初我跟你借20万,可你给我转账之后,让我把现金取出来,先给你5万,说这是预扣的利息,这笔账怎么算?这事我可找明白人问过了,你放贷的利息高我认了,可这5万块钱得从本金里扣出来吧。”

“谁预扣利息了?你有什么证据?没有证据,别冤枉人!”奚爱梅一听这话,又开始抢话头。

程建祥轻笑一声,说:“我要是有证据,开庭的时候我就去了。可俗话说,举头三尺有神明,人说话得凭良心,昧着良心是要遭报应的!”

“谁昧着良心了?”奚爱梅从包里拿出判决书,往桌子一拍,说:“判决书上白字黑字写着呢,本金20万,法院都判了,难道还会有假吗?你想赖账,门也没有!”

从“谈判”开始,冯耀先就没说几句话,但他才是申请执行人,怎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他得拿出意见才行。李济舟又问他:“冯耀先,你是这个案子的申请执行人,你不能一声不吭,总得说说你的意见吧。”

冯耀先抬头看了看李济舟,又看了看奚爱梅,说:“我老婆说的,就是我想说的。”

冯耀先一句话把李济舟给打发了,可李济舟也不好说什么,毕竟,人家是夫妻,而且是当场形成的代理关系。

或许冯耀先当初真的预扣了5万元的利息,但程建祥现在是空口无凭,李济舟就算想帮他也帮不上。可如果这个问题谈不拢,下面的问题就很难谈下去。而且,现在又有奚爱梅过来横插一杠子,要想达成和解协议,恐怕没那么容易。

李济舟想了想,对程建祥和奚爱梅说:“你俩在这儿商议着,我先带冯耀先去办公室填个手续。”冯耀先一听要填手续,没有多想,就跟着出去了。

到了办公室,李济舟招呼冯耀坐下后,然后直接了当地问他:“冯耀先,你说实话,你当初是不是真的预扣了程建祥5万块钱的利息?”

冯耀先这才知道,李济舟根本不是找他填什么手续,而是诳他出来。可他也不好说什么,只是低着头,一言不发。

李济舟继续说:“就算当初你没扣那5万块钱,可这么高的利息,你也算赚了,你就不能做出点让步吗?”

冯耀先一听这话,突然抬起头来,愤愤地说:“赚什么赚?从判决到现在,他程建祥一分钱都没还,我赚他什么了?是他赚了还差不多。”

“你别挑刺儿行不行?”李济舟毫不客气地说:“我说的是,如果程建祥还了你的钱,你就赚了。这意思你还听不出来吗?你在我这儿发生么脾气?”

冯耀先知道自己不该冲李济舟发脾气,语气缓和了下来:“我不是冲你发脾气,我是气不过。我那个门头一年才挣多少钱?当初我是冲着亲戚的面子,才把钱借给他的,可他倒好,拿了钱人却没影了。就这样的亲戚,还不如没有呢!”

聊了几句,李济舟就看出了,冯耀先的确是个模范丈夫,只要他老婆奚爱梅不松口,他就绝对不会松口。所以,即便跟他谈的再多,也没什么意义。

回到执行室,程建祥还在跟奚爱梅讨价还价,激烈程度不亚于两国之间的领土谈判。李济舟听的出来,奚爱梅一点也没有让步的意思。就这样吵了半个多小时,最后是程建祥服了软,不再提预扣利息的事了。

接下来,是商议还款计划。

奚爱梅说:“我还是原来的意见,先还一半,15万,剩下的,年底之前一把还清。”

程建祥一听就恼了:“我都白白搭进去5万了,你就不能让让我吗?你是想把我逼死吗?我告诉你,把我逼死了,你一分钱都拿不到!”

奚爱梅瞪着眼睛,问:“那你想怎么还?”

程建祥把头一撇,说:“我先还10万,剩下的钱分期还,第一年还10万,第二年连本带利还清。我就这个意见,同意就签协议,不同意拉倒。”

奚爱梅见程建祥态度强硬,稍稍做了点让步:“这样吧,先还15万,剩下的钱也别年底了,一年之内还清。”

“你真是要把我往死路上逼呀!”程建祥瞪着奚爱梅,眼里冒着怒火:“我实话告诉你,就这10万块钱,我还得撕下脸皮去跟两边的老人借呢,你还15万?我跟你明说了,就10万,你要不同意,我也没办法。大不了你回你的家,我回我的拘留所!”

奚爱梅仔细想了想,不管怎么样,先拿到这10万块钱再说,于是,便同意了程建祥的意见。不过这回,沉默寡言的冯耀先倒是不再沉默了,他问程建祥:“你外面欠了那么多债,整天东躲西藏的,我凭什么相信你会按时还款?”

“这个你放心。”程建祥信誓旦旦地说:“我在外地又开了个新厂子,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你如果还不信,等我出去了。你可以跟着我一块儿去看看。”

程建祥的话很是隐晦,既不说新厂在哪儿,也不说新厂是干什么的。李济舟旁敲侧击地问他,他也不肯透漏,只说干的是正经买卖。

经过这么一番讨价还价,双方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程建祥也写了具结悔过书。三天之后,程建祥的妻子崔红云把10万元的执行款交到法院,李济舟按照惯例,提前解除了对程建祥的司法拘留。

其实,李济舟已经猜到,程建祥十有八九干的还是污染环境的买卖,可他没有证据,只好把这点有限的信息通报给了环保局,交给环保局去处理。

从拘留所出来以后,在冯耀先的要求下,程建祥的确领着冯耀先去看了自己的新厂子。

但三个月之后,程建祥又突然没影了。冯耀先赶去蒙原县的厂子一看,厂子已经关门了。他找到了原先的员工,他们也不知道程建祥去了哪里,估计是换个地方重新开张了。冯耀先这才知道,自己上了程建祥的当,程建祥当初之所以那么激烈地讨价还价,原来是在他面前演戏,程建祥的真实目的是以此来迷惑他,骗他达成和解协议,好尽快从拘留所里出来。而后来发生的一切,想必也是程建祥提前就已经计划好了的。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rz34.com↑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