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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玫瑰-如果(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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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了姜黎玫的两罐旺仔牛奶,任遇竟有些坐立不安,好不容易挨到傍晚放学,司机来接,却没见着任寻。

司机发动车子:“小寻先回去了。”

“哦。”

任遇抱着书包,旺仔牛奶被稳妥搁在书包最底层。听到任寻不在,他轻轻松了一口气。

“我看小寻刚刚是骑车走的,还说以后都要骑车上下学。”司机一边开车一边和任遇闲聊:“他怎么忽然开始骑车了?”

任遇将书包放在脚边,摆正。

“最近有几个同学搞了个骑行社,偶尔一起骑行去远郊。”他解释道。

“呀,那小遇你怎么不参加?”

司机说完就卡住了,又匆匆解释:“我不是这个意思啊,接送你们就是我的工作,我就是琢磨着,孩子嘛,多交朋友总是好的,小遇你也别只学习,多好的年纪,该玩也玩玩。”

任遇面色未改,只是淡淡应着:“嗯,我明白张叔叔。”

司机不再说话,剩下的路程车里一直沉默。

任遇靠在座椅上往窗外出神,脚边书包肩带时不时碰着他的小腿。他紧紧攥着拳,隔了一会儿,又俯身把书包重新拿起来,放在腿上。

他是不爱玩,因为觉得没意思。

交朋友没意思,聚会没意思,和人聊天推心置腹没意思,稀里糊涂的合群也没意思。就连学习其实也没什么意思,只是除了学习,又能做些什么呢?

窗外街景飞逝,庸庸碌碌罢了。

很多年以后他在书上看到一个词,叫做“低欲望人群”,指那些对生活期待较少,兴趣寥寥,基本生存物质即可满足,没有太多欲望的人。

任遇觉得自己就是那一类人。

倒也不是真的什么欲望也没有。

他渴望一束光,能融解寒冬的春光。今天姜黎玫和他说话的时候,邀请他吃饭的时候,他清楚感觉到心情的变化,好像爆裂的焰火,每一寸骨骼都在叫嚣。

有谁不喜欢明媚的光呢?

哪怕那束光不是只照在他身上。

晚上任寻很晚才回来,样子有些狼狈,似乎是骑车摔了,手掌擦破一块,晚饭时握筷子都有些吃力。

任母给他夹菜,顺便一问:“怎么搞的?骑车怎么还会摔?”

任寻低头刨饭,回答得有些含糊:“......不小心,我也是第一次带人坐后座。”

“带人?自行车带人很不安全的!”

“唔......”任寻依旧没抬头:“社团里有个人不会骑车,我送她回家。”

“不会骑,为什么还要入社呢?”

话题就截止到这里,任寻似乎是累极,只不吃饭,平时多话的人今天却不怎么想说话。任母夹了一块鱼,挑了刺,放进任遇的碗里,却发现任遇今天也不对,表情似有心事。

“小遇?”

任遇猛然抬头,好像刚从一些思绪里抽离出来:“妈,我吃饱了。”

他放下筷子上楼,进房间以后轻轻关门,然后反锁。

那两罐旺仔牛奶还安安静静躺在他的书包里,他小心拿出来,细细摩挲,看着发了一会儿呆,然后把它们并排摆在自己书柜置物架的嘴里层。

他那一晚都沉浸在有关姜黎玫的幻想里,却并不知道,那平平常常的一天,就足以改变很多事。

如果任寻没有骑车上学,如果他应邀和姜黎玫放学一起吃饭......很多个如果积攒在一起,成了推动情节弯曲颠覆的触手。

可惜没有如果。

三月逢春,花木扶疏,高二下学期正式开学时,任遇已经在学校上了半个月的自习了。

安城九中是省重点高中,不出意外,每年高考市状元都会在安城九中的重点班里出现。这一届的高三,竞争很激烈,几次期末考试和一模的学年第一都不是同一个人。

相比之下,高二的状况稳定多了,小测稍混乱些,但只要大考,理科班第一永远是任遇。

学年主任和任父任母通了好几次电话,因为知道任家做生意,经济条件上佳,很怕他们提前把任遇送出国去读预科,直升国外名校。很多有钱人家的孩子都走的这条路。

学年主任委婉的表示,任遇只要接下来的一年保持专注,高考正常发挥,市状元应该没有争议,这个时候出国可就可惜了。

从学校的角度出发,丢了个状元,损失很大。

任母的回答留了些余地,她表示家里一直很民主,孩子的选择比较重要,如果任遇想出国,他们作为父母也不能干涉,只能尽力提供最好的支持。

一切看任遇自己。

任家的家庭氛围,同样也给了任寻很大自由。

步入高二下学期,任寻打算考美术学院的心思越发笃定。寒假找的那个老师水平很高,教学却一般,他退了学费,重新找画室,最终托任父的关系,联系到一位名师。

距离年底的艺考还有九个月,一向混不吝的人也有了斗志,不再得过且过。断了大部社交,每到周末都背着画箱,骑着自行车,急吼吼往画室跑。

不能比哥哥差太多,这成了任寻努力的目标。

任父和任母曾在暗地里聊过,彼此到底更偏心哪一个孩子?

虽说做父母要一碗水端平,但总有照顾不到的时候,任母说着说着竟哭了,她回想任遇任寻成长的过程,她对任寻付出的心力远大于任遇。

任遇太省心了,可省心的孩子就注定缺少更多关爱。

她觉得亏欠任遇,却又不知道怎么样弥补,因为任遇的性子天生冷淡,让人不知道怎么接近,即便亲近如父母,也束手无措。

任父安慰任母,孩子只是这样的性格,不代表他与家庭离心,或许长大了,他有了自己的家庭,性格会就变,变得开朗阳光些。

任母擦干眼泪,问任父:“你说咱们两个儿子,将来会给咱们挑什么样的儿媳妇回来?”

任父笑:“什么样的都行,他们喜欢就好,现在年轻人成家了也不会和父母一起住,你也用不着操心。”

任母也是这样想。

她觉得任遇这样的性格,应该找一个开朗爱笑的姑娘,最好闹腾一些,带他从一个人的世界里逃出来。

生活扑跌不定,到底还是要乐观些,见万物,然后才能见自己。

至于任寻......有女孩子愿意和他在一起,就烧高香了。

任寻在新画室上了几周的课,一次晚上回家,听任父在饭桌上谈起关于盛林集团的事。

任父说盛林集团在临市收了一块林地,做野生生态园,是很好的项目,他打算跟着投些钱,占一点点红利,就当投资。

任父喝一口茶,睨一眼任寻:“你盛叔叔说,他女儿和你在一个画室,你怎么没回来讲呢?”

任寻抓了抓头发:“姜黎玫啊?是,她后年才艺考,现在就开始准备了,老师说她天赋很好,只是基本功不大扎实。”

学美术最好是从小就学,姜黎玫是初二才开始接触画板和颜料,当时和她同班上课的都是低年级小学生,个个比她厉害。她能追赶到这样的水平,已经不容易。

“你们熟吗?”任父问。

“算......熟吧。”任寻含糊其辞:“是之前找警察举证那件事才认识的。她也想考凌市的美术学院,平时偶尔碰见,会说两句话......”

任父点点头,并未起疑,只是叮嘱他:

“咱们家和盛叔叔往后会有生意往来,你在学校要多照顾姜黎玫,你比人家大,要更懂事。”

一口黑胡椒牛肉粒呛在喉咙里,任寻剧烈地咳嗽起来,磕磕绊绊回答:“嗯,我知道。”

任遇不置一词,默默吃饭,好像饭桌上的话题皆与他无关,只是回房间做题的时候,落笔频繁做错。

一张英语作文,他写了一个小时,最后皱着眉将纸揉成团,粗躁地扔进垃圾桶,然后起身出门,往任寻卧室走,到门口,敲门的手辅一抬起,又停下了。

他听到任寻在打电话。

语气轻松明快,时不时夹杂着欢快笑声,任遇大概能猜到,任寻此刻应该是开着窗吹风,电话那一边的人和他很熟,又很能聊到一处。

“姜小雨,你爸告诉我爸,我们在同一个画室,我爸让我多照顾你。”

“你需要我照顾吗?你不欺负我就谢谢你了。”

“学骑车?还学?我教你多长时间了,你还是一点进展都没有。”

“算了,你以后还是坐后座吧。”

......

一楼客厅传来电视的嘈杂,晚间新闻主持人嗓音沉沉。任父在二楼露台打电话,有淡淡烟味顺风而送。

夜风寂寥,心却不静。

任遇久久沉默,他站在任寻卧室门口,敲门的手怎么也落不下去。

最终长长呼了口气,抹了一把眼角,转身回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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