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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九章、袁术殒命(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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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在天下九州立足,南方比起北方,恐怕更要靠一股霸蛮之气。

无数蛮夷,觊觎中原之地,周泰和蒋钦在家乡,那点威望家业,也是打出来的。

黑胡子当头一刀,力道和准头都是极佳。不过对子龙,这点斤两,就不够看了。

只见子龙手中银龙闪动,“着,着,着!”连续三字,三枪已经刺在了周泰手腕,大腿和胳膊之上了。

子龙银枪,自带破甲, 周泰甲胄下,布袍,肌肤碎裂,鲜血从三处,同时流淌下来。

这还是方广要子龙不要杀人,否则孙十万的金牌打手,今日已然殒命此间了。

“啊!”

周泰大叫一声,手中长刀已然掉落在了地上,他巨疼之下,心中一阵茫然,再看方广,方才的嚣张之意,已然烟消云散。

“吾问你,袁逆在哪里?尔等千里而来,就是为了抢掠这个女子?”

方广脸色一沉,已然纵马,来到了子龙身边。

眼见东吴军卒,人人眼中惊惶,无人敢回答问题,少年眉头一皱,忽然暴喝出声。

“在大汉将军面前,尔等安敢举刀?”

方广暴喝,比起三哥的战吼,恐怕差了一筹,不过大义加持,加上绝对的实力压制,还是让面前东吴兵士,手中的兵刃,当啷啷掉落了一地。

被周泰部曲劫持的女子,此时也挣脱了束缚,取出口中锦帕,呼喊出声。

“方大同,吾是袁术的嫡女,袁丽儿,他们入宫,是要带我去会稽,小女子不愿意去,这些人就用强!”

“要我嫁给那个心怀黑暗,无义无情的孙仲谋,吾宁愿去死!”

“父亲还未死,他现在还在宫中,方才出宫的时候,吾看见他了,一直在喷血,方大同,子龙将军,你们救救他,救救他!”

袁术之女的哀嚎声音,宛若杜鹃啼血,方广一眼扫去,袁丽儿的嘴角,也已然流出血来,也不知道是心情激荡,还是被捆缚时候,伤了内脏。

方广身边,赵云看到此女,想到以前在常山村子中,和他玩的最好的邻家少女,山贼来劫掠的时候,也是同样神情,胸口剧烈的起伏起来。

“子龙,你去照拂一下袁术女儿,带几个人和吾一起进宫,袁术性命不重要,明公要的是玉玺,此事万万不能有差池!”

方广像是体会到了赵云的心境,低声叮嘱子龙。

赵云带着夏侯恩,曹纯,曹休等人,同数百甲士,簇拥方广一起涌入宫殿中。

徐庶,庞统,则和其余诸将,监视江东部曲,让其不得妄动。

甬道中,曹军一行人,跟着袁术女儿向甬道而去,子龙已然帮少女,擦干净了嘴角。

众人忽然耳边传来男子悲伤的哭泣声,袁丽儿的面色,越来越白,她只觉腿脚发软,要不是子龙搀扶,已然走不了路了。

向前几十步,拐过宫门,方广一眼就看见了,临死时候,身边只有三人陪伴的袁术。

失去了玉玺的袁公路,最后一丝心气也被抽离,他背靠在墙上,口中鲜血还在喷涌。

算算时间,已经喷了小半个时辰了。

哭泣之人,正是被周泰揍昏,又醒来的阎象,他一眼看见袁术嫡女,再见曹军甲士,眸子中麻木的惊骇都没有了。

“袁小姐,快来看看主公,主公神志不清,已然在这里,喷了很久的血了!”

场面如此凄惶,又带着淡淡的喜感,让方广很是尴尬,不知道笑起来,合适不合适。

袁术昏聩残暴,是汉末没有争议的倒数豪强,此人最讲门第,淮南寿春建的像邺城,乡间则饿殍满地。

眼见袁术末路,方广自然不会有丝毫的同情。

“父亲!”

袁丽儿哀叹一声,拉着赵云的手,直直向着袁术而去。

袁术目光到来,却已经认不出女儿了。

“玉玺,玉玺,谁看见了孤的玉玺?”

“嗯,口渴,这不是孤的庖厨,速去取蜜水来,給孤解渴!”

袁术已经陷入了幻觉中,一把甩开女儿的手,心中只有玉玺。

就在方广众人,竖起耳朵,准备听点玉玺消息的时候,被临时拉来护驾的厨子,终于受不了了。

他本来不过宫中伺候之人,大将军们都跑了,文臣都跑了, 阎主簿有气节,厨子却只想回家。

“蜜水?现在寿春城,满城都是血水,哪里有蜜水乎?”

厨子实话实话,触发了袁术最后一点灵智,“啊!”

袁公路大叫一声,口中喷血量瞬间提高百分之一百,几口黑血喷出,脖子一歪,已然倒在了阎相怀中。

汉末最嚣张的扛把子,,最讲出身的话事人,就这么殒命在了此间。

“父亲!”

袁丽儿大叫一声,也昏厥在地,方广此时才发现,子龙看着袁术女儿,满脸都是不忍。

大家都是过来了,方大同瞬间心中有数,想到史上,子龙的男女之情好像颇为坎坷,少年心中顿时有了一个不成熟的想法。

“子龙,你照顾一下袁姑娘,她不愿意去会稽,那便不去!”

“伯符的弟弟,居然如此胡闹,真是让人不齿,此事有吾,子龙只管大胆行事。”

“袁术虽然大逆,袁家对大汉有功,棺木还是要准备妥帖的,汝是何人,此事就是你来操持即可!吾自会知会明公。”

江东之人,如此凶暴,反而是黄巾军出身的方大同,行事间颇见温馨,让阎象惊诧下,更是感动的五内俱沸。

“方公,吾乃淮南阎相,多谢方公垂怜,公心向之事,吾心中知晓!”

“那穿过玉玺,在江东小子陆逊手中,此人离开此地,不过半个时辰,现在方公去追,还来得及!”

方广活那么大,还是首次被人喊做公的,心中很是好笑,听到玉玺消息,再听到陆逊名字,少年心中,猛地一个咯噔。

陆逊这小子,按说是大耳苦手,和自己天生有亲密度。

不过玉玺事大,此次胜了,没得玉玺,也是不胜,要是败了,得了玉玺,好像便是胜了。

曹操临走时候的殷切目光,传国玉玺的珍贵之处,方广心中门清。

算算陆逊现在,比自己还小上几岁,这小子做事滴水不漏,东西在他手上,就和龙头棍在阿乐手上一般,拿回来当很是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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