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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给你做主(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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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会了。

误会了!

我们不是夫妻,我是哥,她是弟…哦,我向大哥解释,我们是兄妹。

“长得也不像啊!”

也有那么点尴尬的大哥,小声嘟囔了一句。

…… ……

高林县城不大,一上午转差不多了,找到七家快递站,我和高红都进去了。

除了两家爱理不理的,其它都挺热情。

说我们小两口…

哎~

可能是一男一女的,确实容易让人误会,连着好几次被误会成夫妻。

挺麻烦的,得一遍又一遍解释。

不说这个了。

几个店转下来,和第一位大哥说的差不多,总结就是:旱涝保丰收。

现在县城的人们,网购越来越多。

特别是美团、拼夕夕弄得那个、那个,叫什么来的?名字记不清了。

就是今天订货,明天送到那种。

在加上原本网购的人群,客流量很大。

而人多,就是商机。

能顺手卖的,可不止生活物品。

比如最后转的那家,人家主要卖特产,还是我们怀赞县的特产大枣。

还有个在高档小区的快递,卖南方运过来的水果。

等等。

啥都有。

至于收入…

还用第一家大哥的话说:“不多,一个月也就四、五千,凑合着干吧!”

不少了。

在我们村口磁砖厂上班,累死累活的不说,每月工资也就三千来块。

我知足,也替陈炜知足。

但就是觉着不公平。

凭啥?

主意是高红出的,钱也是她和我一起出的,而她还得在足疗店工作。

我没去过足疗店。

她也没和我说过工作的事。

但想想就知道,伺候人的活不好干。

可那天我和妈、陈炜争论时,高红却主动说继续上班。

“你嫁到我们家,就是我们家的人,不用那么委屈,更不用依着陈炜。”

中午在牛肉面馆吃饭时,我这样说。

什么意思没直说。

但她应该懂…

彩礼。

拿彩礼娶媳妇是传统,但在我看来是陋习,说直白点,像是买媳妇。

当然。

现在好多了。

很多人家要彩礼,就是传统,等闺女出嫁时,也会将男方彩礼带回。

又当然。

高红娘家情况特殊。

我听妈说的,妈以前打问过。

高红养父以前是南庄村大队长,那会乡里下了指标,解决孤儿问题。

男孩好说,很快被人收养。

女孩就麻烦了。

老以前的农村,重男轻女思想比较严重,几个女孩在孤儿院没人收养。

可上面有指标,必须得落实。

没辙。

身为大队长的高红养父,只好以身作则、又不情不愿的收养了高红。

所以…

昂。

总之。

十五万彩礼,高家没让高红带回来。

或许因为这,我妈和陈炜才能理直气壮的,让高红继续做她的足疗。

或许还是因为这,她才‘心甘情愿’。

“谢谢哥。”

“我上班就行。”

发呆片刻的高红,放下筷子,说话时,手轻轻的几缕黑发撩于耳后。

她又一次拒绝了我好意。

不行。

我说了,嫁到我们家就是我们家的人,而她担心的,也不用当回事。

“别怕。”

“我给你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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