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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巫术的分叉(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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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伟的屺垣城里人头攒动,大多是兽人,也有不少人类。他们都在忙碌,有的在雕刻;有的在指挥;有的在用绳索竖起石柱;有的在驱使动物拖动石块。他们分工协作,井井有条地建造恢弘的宫殿。

布森看着忙碌的人们,这一切和他没什么关系。建造是工匠的事,他是一名战士,准确的说,是一只战斗蜘蛛。他现在是慕犀部大祭司科隆米亚斯的虫子。慕犀部以驯兽师著称,而科隆米亚斯不但是优秀的驯兽师,还从人类那里学会了驭虫之术。

这只叫做“红蛇”的黑背红纹蜘蛛是他战胜一个人类虫师后抢来的宝物。“红蛇”不但巨大而有力,正重要的是它很有灵性,能听懂复杂的指令。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这种蜘蛛没有毒。但是科隆米亚斯正在花功夫让他能够口吐强酸。

不知多少年过去了,转灵之后的布森一直没有死,慢慢长大,体壮如牛。他所转灵的蜘蛛不知是个什么品种,极为长寿。不过做一个长寿的奴隶是幸运还是不幸呢?更何况布森连奴隶都不算,就是一只虫子而已,先后被不同的虫师饲养。他早已习惯了没有尊严的生活。一只蜘蛛要什么尊严呢?

尽管如此,每天吃哪些恶心的酸性食物还是让布森痛苦不已。然而不肯吃的话,自己会被折磨。科隆米亚斯常用的惩罚方式是让他站在一个石板上,下面用火慢慢烧烫。他要不断的换脚,最后只能翻过身来在上面打滚。

那石板被烧的很烫,但又恰到好处,不会烫死他。如果他想跳起来逃跑,科隆米亚斯的鞭子会从上面猛力的抽下来,他落地的时候又会被烫到。尽管这样,科隆米亚斯经常和别的兽人说,他最爱这只“红蛇”,好像爱自己的儿子。

布森毕竟不是一只蜘蛛,他也有自己的打算。他在练习用蜘蛛的身体使用魔法。这太难了,这涉及到一个几乎没有法师想过的问题:“人为什么能使用魔法?”这就好像在问光为什么能照亮世界。

这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其实很难解释。想要解释这个问题,就要搞明白使用魔法的是人的身体还是灵魂?如果放在以前,布森一定说是灵魂。他的魔法是根据心念而动的,并不需要手脚如何舞动,口眼如何配合。

然而现在他不那么确定了。他明明还记得如何使用魔法,却就是用不出来。就好象他还记得如何拿起酒杯一样,但是他没有了可以拿起酒杯的手。那只可以使用魔法的“手”不见了。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还能找回来吗?这个问题布森已经想了上百年。

布森成为兽人慕犀部的蜘蛛很久了,他早已默默学会他们的语言。他知道这大概是最后的一支兽人部落联盟。他还知道,兽人们的各个部落貌合神离。已经有几个部落离开了屺垣城,还在城里的部落也有颇多不满。

布森预测这些兽人早晚会开始自相残杀,而自己将是他们互相杀戮的工具。这个工具早晚会损坏,早晚会毁灭。他必须趁早离开,他要活下去。

逃跑并不难,问题是,跑掉之后如何躲藏。屺垣城外是一望无际的荒原,很容易被抓回来。而屺垣城内到处都是人,他这么大一只蜘蛛很容易被人发现。现在布森的体形已经很大了,比一个强壮的兽人还要大一点。

布森知道工匠们有三个首领,利玛,鲁本,和叁笑。他们正在准备建造屺垣城的地宫,主要用来蓄水和排水。屺垣城极少下雨,但是一下就是倾泻的暴雨,会引发洪水。布森可以看懂兽人们看不懂的设计图。他觉得地宫是个极好的选择,那里极少有人,四通八达,而且黑暗容易躲藏。

地宫修到一半的时候布森觉得时机成熟了,他拼命的吃东西积存营养,多次跑到利玛的房中偷看设计图并默默记住。他还找到了不留下足迹逃跑的方法,那就是在房顶跳跃。从哪一撞建筑开始,到什么位置钻入地下,布森已经烂熟于心。

布森平时睡在土洞里,洞口有一个铁栅栏。科隆米亚斯也许忘了,他最近培养红蛇喷酸的能力是可以溶化这个栅栏的。布森悄悄地出了洞口,极为安静地走到了科隆米亚斯的房间,那是它作为蜘蛛的本能。

蜘蛛都是天生的猎手,不用想就知道如何安静地狩猎。布森咬断了科隆米亚斯的右手,他用来拿鞭子的手。科隆米亚斯嚎叫地惊醒,还没有发现自己的手没了,还没有看清黑暗中有什么,一团酸液就喷在了他的脸上。他的世界以后只有黑暗。

布森迅速离开了那个房间。他按照计划在建筑间跳跃,穿过屺垣城。黑夜中很难看见黑色的蜘蛛。就算被人偶然看见了,他们也知道那是科隆米亚斯的宝贝“儿子”,不是什么入侵者。

布森终于钻入了地宫,在没有水的排水管道中快速穿行,终于到了他预定的躲藏地点。为了侦测追兵,他在附近留下了一些蛛丝。布森绝对是个倒霉的家伙,与他转灵的蜘蛛既没有毒牙也不擅长织网。他的蛛丝只有一点点,勉强可以用来侦测附近的震动。

在黑暗的地宫里,时间失去了它的痕迹。布森不知道躲避了多久。他一开始只是蜷缩成一团,既是因为害怕,也为了节省体力。他估算自己可以两年不吃东西,等兽人们放弃寻找他后,再从排水管趁夜色逃出屺垣城。他要向西逃入沼泽地区,他听说那里是兽人无法涉足的泥潭深壑。

既然不能动,布森就想事情,想他一直渴望解决的难题——如何使用魔法。这样坐着一动不动的想问题,后来被称为“打坐”。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有一个叫做贲赞的人也在打坐。他在打坐之后悟出了一套运用真气的法门,他命名为乾元门。

不过,在打坐方面布森有一点优势,他不吃不喝打坐了一整年。

这一年时间,他不知道其实兽人没有太花功夫寻找他。他们有更棘手的问题,城里有部落造反。坚固的城门没有被攻陷,而是被叛军打开了。屺垣城的外城沦陷,只有王宫还在大骁首哈克沁手中。

在布森打坐的时候,无数的兽人在王宫的城墙外血流成河。血液汇成的河水中有一股来自于科隆米亚斯。他是被继任的大祭司推下城墙的,因为他每天除了发疯和浪费食物以外,已经没什么用了。

长期的打坐让布森觉得自己不再是蜘蛛,也不是魔人。他好像成了一个纯粹的灵魂,没有了躯体。他在脑中想象自己是一个漂浮的灵魂,一片没有形态的浮云。他想脱离一切的身体形态,用精神力量释放出魔法,但是怎么也不行。

他本来是一个暗系法师,擅长的魔法叫做“黑暗迷雾”。那是一种不可驱散的黑烟,无力也无形,但是可以遮蔽一切光线。两军对垒的时候,布森可以让敌人冲锋的骑士辨不清方向,让弓箭手失去视力,甚至让对方的将领看不见战场上的状况。

在他学会了祖先卷轴里的灵魂巫术后,黑暗迷雾就被赋予了新的力量。布森把自己的灵魂力量混合到黑烟中。那烟就不再是虚无的而是有力的,同时也依然不可驱散。

他把这个新的魔法叫做“黑暗烟魂”。布森转灵时用的就是黑暗烟魂作为桥梁,但是他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按理说蜘蛛是不可能闯入黑烟内的。

布森意识到,自己也许再也不能用魔法了。想要变回高等生物,只能寄希望于把黑暗烟魂和转灵巫术教给别人,让别人和自己交换。可是怎么才能找到一个愿意变成蜘蛛的人呢?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如果错误再次发生呢?”布森突然灵机一动。他想到,如果有另外一个人发动转灵之术,而自己恰好站在了圈中的某个位置,是不是会再次出错呢?这个想法让布森激动得不可抑制。只要有一丝变回高等生物的可能,管他兽人也好,人类也罢,都是他梦寐以求的身体。

布森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法术传给兽人的某位祭司。诱导这个祭司使用转灵之术,自己趁对方进行仪式的时候潜入圈中,摆脱掉蜘蛛的身体。他现在不敢离开地宫,所以计划先找一个地方刻下法术的使用方法,然后再物色一个水平够高的祭司来学习,而自己躲在暗处寻找机会。

计谋已定,布森再也顾不上节约体能,立刻在地宫中寻找合适的石墙。他终于找到了一面很大的墙,不眠不休开始用螯牙刻字。

布森把灵魂巫术的两种应用方法以兽人的文字刻在墙壁上。他一边刻字一边寻思哪一个兽人祭司比较合适,又要如何诱导对方使用转灵之术。他想到多数人还是喜欢自己的身体的,恐怕他要在暗中先将那人致残,这样对方才有动机转灵。

布森在石壁上刻了很久,也许几天,也许一月。就在他快要刻完的时候,突然停了下来。他感觉到了什么。那是一根微微震动的蛛丝。

“有人来了!”布森立刻躲藏在黑暗中。过了一会儿,一个高大的兽人拿着火把走了过来。他靠近了石墙,突然看到了上面刻的字,愣在了那里。布森认得这是兽人的最高领袖——大骁首哈克沁。

不知为什么,哈克沁竟会一个人到了地下排水层。布森有想过让哈克沁学习自己的魔法,不过健硕的大骁首有着兽人中最强壮的身体。他几乎没有可能会想和任何人转灵。而布森也不可能伤害他半分。

哈克沁看了很久,同样精通魔法的他立刻意识到了石壁上文字的价值。可是,他不得不停下了。他听到有人追来。哈克沁把手放在石墙上,念起了咒语。石墙先是向后退,之后慢慢向上升起。

布森在黑暗中被晃得睁不开眼,石墙的另一边全是耀眼的金色。伏在地上的布森清楚地看见了里面堆满了黄金,而阳光竟然射进了如此深邃的地下。就在石墙快要完全升起的时候,哈克沁突然想起了什么。他跳起来用手一抹,把石壁上结尾的两行文字抹去了,石头碎屑散落一地。

哈克沁刚走进墙里的宝库,远处就有人进来了。虽然布森看不见,但是可以看见哈克沁用手射出了两个火球,对面两声惨叫。石墙紧接着关上了,一切恢复了原状。

正在布森想要出来看看情况的时候,突然地动山摇,构成地宫的所有石块都在移动。本来紧贴着的两块巨石慢慢分开,本来供布森躲藏的一个水渠突然收窄。布森刚刚跳出水渠,整个走廊都在变形,那面刻有灵魂巫术的石壁迅速下降,不知要沉到什么地方。

“怎么会这样?我岂不是白忙活了!”

布森来不及想这个问题了。他在不断变化的石壁中辗转跳跃,在这个动态的死亡迷宫里挣扎,动作稍慢就会被巨石夹死。

地宫终于停止了变动,所有的石头都严丝合缝地去了新的位置,好像一开始就是这么修建的。

这一次布森运气很好。他虽然在地宫里完全迷路了,但是误打误撞竟然发现了新的出口。更幸运的是,现在是夜晚,而且外面很混乱,有很多人在厮杀和逃跑,不差他一个。

布森用酸液溶化了排水渠的封口,趁着夜色逃了出去。他的夜视能力比兽人好得多,看到许多人类在和兽人战斗。布森认得这些人都是城里的人类雇佣兵。这些人类一边战斗一边四散开去,像是在逃跑。跑得慢的,不断被兽人杀死。

这一片混乱中,没人注意到那只黑色的蜘蛛。布森辨明了方向,一路向西狂奔,在这方面,极少有什么动物可以追上他的速度。

这种自由的奔驰让他感觉无比地畅快,仿佛目的地是个令人向往的所在,而不是未知的凶险的大沼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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